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改进“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职业资格证书认定工作。
一、申请对象
本科毕业班学生(2021届)
二、认定方式
各二级学院对照本单位制定的《××学院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目录》,组织符合条件且有认定需求的毕业班学生登记。学生根据本学院制定的《××学院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目录》,目录内的证书可以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填报,同时将证书扫描或拍照件上传。
(一)实践教学管理系统:http://lab.xmut.edu.cn/。(账号:学号,初始密码:xmut123456)也可通过学校门户登录后跳转到实践教学管理系统。
(二)操作路径:进入系统→系统功能→学生业务系统→学业创新成果申报→学业创新成果申请→填写证书信息(名称、编号、获证时间等)→上传证书扫描或拍照件。(系统操作可参考《毕业生学业成果申报操作简明手册》,系统登录疑问可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江老师,6291136。)
(三)审核认定:有认定需求的毕业生需在系统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认定申请表》和证书原件至学籍所在二级学院核验。核验完毕后,二级学院使用本单位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帐号审核通过。二级学院应认真对照《认定申请表》和系统填报记录制作《认定汇总表》。
(四)注意: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认定公选课或专选课学分,不与创新创业学分、公共必修课学分认定重复。
三、工作日程
5月6日至5月17日:各二级学院组织登记、审核和认定,《认定申请表》留二级学院存档;
5月18日至5月20日:各二级学院将《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和签章版)汇总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张老师,6291103。
附件1:《认定申请表》
附件2:《认定汇总表》
附件3:《毕业生学业成果申报操作简明手册》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