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学运行 >> 正文
关于2014-2015-2学期结业后重新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5年03月24日 09:38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4-2015学年第2学期结业后重新学习考试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考试的时间安排为2015年5月11日-5月17日,公共课结业后重新学习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考试时间5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除公共课外,如个别考生因工作时间无法请假原因无法按时参加重新学习考试,可提出提前考试申请,报院(部)及教务处审批。

2、因实践性课程考核未通过或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而结业的学生,需申请重新学习实践性课程或补做毕业论文(设计)。

3、对结业后重新学习考试全部课程合格者,学校将予以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结业在弹性学制内(留降级、休学等学籍异动时间包含在弹性学制内),可重复申请结业后重新学习考试,弹性学制结束后,仍有课程不及格者,作永久结业处理。

4、请各院(部)教学秘书收到本通知后对本单位2009级本科、2010级专科及以后的结业生进行排查,务必再次将有关结业后重新学习考试的规定及工作流程告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结业生,提醒其做好重新学习考试申请及复习工作,以顺利通过考试。

5、请各院(部)根据学校的安排,做好重新学习考试名单的统计和通知工作,结业学生填写申请表院(部)审批,申请时间截止至2015年4月24日,各院汇总后于4月27日前上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至考试中心。

6、届时2015年毕业生重新学习考试、部分因客观原因需另安排补考的交流生补考也安排在此期间考试,如有相同考试课程可同步进行

8、各院(部)严格按考试规定组织教师做好考试命题、印刷、阅卷及相关工作准备,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

9、考生所属学院通知考生考试的具体安排,跨学院课程由开课学院告知考生所属学院考试安排,并由考生所属学院负责通知考生。

附件:部分因客观原因需另安排补考的交流生补考相关信息

教务处

2015年3月24日

上一条:关于2015年春季学期东西部联盟课程开课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2015-2学期毕业生重新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2006 XIAME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版权所有 Email:jwc@xm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