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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6年05月18日 15:06  

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厦门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厦理工教2013【17号】),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优先选用国家级重点建设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得部(省)级以上“优秀教材奖”的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近三年出版(再版)或印刷的新教材,以及知名出版社出版的教材。选用国外原版教材必须思想健康,先进的、能反映专业发展前沿的高质量的教材。

2.各门课程所选用的教材,要有相对稳定的使用计划(一般为2~3年),使用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同一层次班级、同一门课程原则上选用同一版本教材,选用教材时应尽量避免选用定价过高的教材,以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3.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不使用讲义和自编教材。如确有需要,需填写《厦门理工学院自编教材申报表》,由教务处会同开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使用。“两课”教材按上级有关规定选用。

4.任课教师可向学生推荐教学参考书或辅助教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推销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辅助教材或擅自印刷讲义,若需要印发给学生的试卷、课堂练习等,按照《关于教务处文印费用结算及文印流程变更的通知》要求,必须填写相应的“文印工作单”,经各学院(部)经费审批人签字,统一由文印室印制。

5.选用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必须是已编写讲义,且经过两届学生使用,获得较好评价或获得校优秀讲义奖。对自行与出版社联系出版的主编(含副主编、参编)教材,拟在本校使用的,需经“系(教研室)讨论--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教务处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

二、教材征订流程

1.各院(部)教学秘书到教材室领取《2016年秋季教材图书征订目录》,也可参考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网及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进行教材征订。

2.各院(部)组织系(教研室)和相关主讲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选用原则确定教材版本,教材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超过预定时间造成教材错订、漏订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或重复征订造成教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一定责任,情况严重的按照教学事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教材预订计划表》,经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教学秘书按照教务处征订汇总表要求进行总汇总,并由学院(部)分管院长审核签字,打印成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留本学院存档),与电子版一起按规定时间上交教务处。

4.公共课教材和外学院承担相关课程的教材由开课院(部)负责预订,负责教材预订的院(部)填写《教材预订计划表》,按年段、班级汇总填报。

三、教材征订流程提示

1.教师用书的订购数,不得超过承担该门课程授课任务的教师人数;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一致,不包含其他参考用书,需参考用书的由教师自行解决。

2.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并核实教材信息,避免出现套用以往电子表格内容造成的误差。

四、教材征订工作进程

2013、2014、2015、2016级学生所用教材:上报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前,逾期教务处不再受理。

请各院(部)领导高度重视,相关教师积极配合,按时提交、报送、核对相关材料,以确保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教材的准时、正确到位。

附件1:教材预订计划表

附件2:教材预订计划汇总表

附件3:自编教材使用申报表

教务处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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