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工作环节,稳定正常教学秩序,有效实施教学计划,请按照《厦门理工学院排课操作规程(试行)》(教务〔2016〕10号)及《教师课表合理性自查表》、《学生行政班级课表合理性自查表》的评价指标要求,逐一核查教师、学生行政班的秋季学期课表,并自行完善课表。如有不符合排课要求又无法修正的情况,请提交书面说明。排查与整改表纸质版(教学秘书及分管教学院长签字)请在7月18日前报送至教务科,7月22日正式开放秋季学期课表查询。课表一经发布,原则上不再更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并完成整改工作。
教务处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