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6〕45号
关于加强非校内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近年来,我校组织的各类非校内课程考试渐增,为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过程管理,现对该类考试的组织工作要求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非校内课程考试指的是由各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利用学校资源主办、承办、协办的与我校在校生学业相关的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考试、竞赛性考试、资格证书考试等,及其他因服务地方需求而主办、承办、协办的社会考试等。
二、为维护学校良好声誉,保证考试规范有序,避免考试与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相冲突,请主办、承办或协办单位在考试前三周以上,将考试计划(示例见附件)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主办、承办或协办单位同时应做好校内各相关单位协调工作。
三、合理利用学校资源,严禁将学校资源部门化、部门资源个人化,经费收支均应通过学校财务系统。
四、我校在校生参加上述考试,如有违纪行为,除接受该考试规定处罚外,还须依照《厦门理工学院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如该考试考场规则与我校现有考场规则不一致,优先执行该考试考场规则,并在考后将《学生考试违纪处理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报送考试中心。
附件:考试计划示例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