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由于国际教育学院管理模式改变,根据11月25日相关单位协调会议达成的共识,从下学期开始,其一、二年级教学任务将按照以下两种模式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的安排
(一)原则上外方教师所任课程(附件1)由国际学院自行安排。如需校内教师配合外方教师的,由相关教学单位根据《2013--2016年ISEC项目教师》(附件2)选派。请国际教育学院于学期教学任务下达时与课程归属单位联系,确定中方辅助教师。
(二)除外方课程外的其余课程,由教务处直接将任务下达至课程归属单位,请课程归属的单位统一安排,包括任课教师、课程的时间、地点的安排。除思政、体育、职涯规划和创新创业课程外,其他课程都要求双语授课或全英文授课。任务下达至各学院后,国际学院应将课程的授课要求(教师是否需要获得ISEC项目授课资格、双语、全英文等要求)告知开课学院。
(三)国际教育学院应将该院师资及有关培训的信息、教学管理的有关制度提供相关学院共享。
二、教材征订及教学文档的管理
(一)国际教育学院课程的征订工作。任务下达后,开课学院教务秘书负责向相关课程教师收集教材信息,并于国际教育学院要求的时间内将教材信息汇总给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秘书,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征订。
(二)各任课教师按照中外合作项目和ISEC项目的要求撰写英文版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于学期开课前交给国际学院教务秘书处。学期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将教学文档交到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秘书处存档。
三、国际教育学院将相应的课酬标准方案提交学校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