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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春季及夏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21日 09:14  

关于2016-2017学年春季及夏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顺利安排2016-2017学年春季、夏季学期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开课计划修订、教学任务安排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教学计划是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务必保持教学任务与教学计划的一致,杜绝遗漏、重复开课的现象发生。

2、根据课程性质实行分批次排课。

(1)教务处及相关学院共同编制下学期公共必修课课表。

(2)二级学院编制专业(必修、选修)课表。

(3)教务处组织学生进行公共选修课选课(包括网络课程),确定公共选修课开课课程并编制课表。

3、课程安排要执行学校校历,严格遵守《厦门理工学院排课规程(试行)》(详见附件1),体现科学性、顺序性和均衡性。

二、具体时间安排及负责人

序号

任务

负责人

时间

1

教学计划的修订及录入

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11.21-11.30

2

学生、教师任务的核查及确定

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12.1-12.2

3

艺术类及建筑类课程的

特殊化排课申请

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11.28-12.2

4

1跨学院专业基础课程排课协调。

2确定春夏教学环节的分配

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教务处相关人员

12.5-12.9

5

公共体育课排课

公体部

11.21-12.2

6

思政课程及高数课程教学任务的录入

思政部及应数学院

12.5-12.9

7

其他课程教学任务录入

系(教研室)、教学秘书、教务处相关人员

12.12-12.15

(春季学期任务录入)

12.6

(夏季学期任务录入)

8

公共课排课

相关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12.12-12.23

9

专业课排课

各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12.26-12.30

(春季任务安排)

1.3-1.6

(夏季任务安排)

10

教学班名单生成

各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1.3-1.6

11

课表的自查与检查工作

各系(教研室)、教学秘书、教务处相关人员

1.9-1.11

12

刷新及公布课表

教务处相关人员

1.11-1.13

三、流程提示

1、2016-2017学年春季及夏季学期共20周,其中春季学期有17周,夏季学期有3周。原则上春季第17周为一、二年级公共基础课程统考时间。个别课程若因教学课时不足,可春、夏跨学期衔接安排。

2、课程安排原则及注意点详见附件2。

3、确定教学环节分配时,如有跨学院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程因场地、师资等原因无法安排,由开课学院与相关学院提前协商确定。双方协商不成时,提请向教务处协调。

4、公共选修课的组织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课程安排工作关系到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教学质量的提升,请各学院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协调与组织工作,确保16-17学年春季及夏季学期课表安排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排课规程(试行)》

附件2、《课程安排过程中的注意点(必看)》

附件3、《2016-2017学年春季、夏季教学进程表》

附件4、《班级、教师课表自查表》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6-2017学年第2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16-17-1学期集美校区尔雅网络通识课结课考试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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