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顺利安排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开课计划修订、教学任务安排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教学计划是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务必保持教学任务与教学计划的一致,杜绝遗漏、重复开课的现象发生。
2、根据课程性质实行分批次排课。
(1)教务处及相关学院共同编制下学期公共必修课课表。
(2)二级学院编制专业(必修、选修)课表。
(3)教务处组织学生进行公共选修课选课(包括网络课程),确定公共选修课开课课程并编制课表。
3、课程安排要执行学校校历,严格遵守《厦门理工学院排课规程(试行)》(详见附件1),体现科学性、顺序性和均衡性。
二、具体时间安排及负责人
序号
| 任务
| 负责人
| 时间
|
1
| 教学计划的修订及录入
| 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 5.8-5.12(12-12周)
|
2
| 艺术类及建筑类课程的
特殊化排课申请
| 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 5.8-5.12(12-12周)
|
3
| 学生、教师任务的核查及确定
| 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 5.15-5.19(13-13周)
|
4
| (1)跨学院专业基础课程排课协调。
(2)确定教学环节的分配
| 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教务处相关人员
| 5.22-5.26(14-1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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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体育课排课
| 公体部
| 5.15-5.19(13-1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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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共课排课(公体课除外)
| 相关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 5.22-6.7(14-16.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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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业课排课
| 各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 6.8-6.21(16-17周、
0.0-0.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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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学班名单生成
| 各系(教研室)、教学秘书
| 6.22-6.26(0.5-1周)
|
9
| 课表的自查与检查工作
| 各系(教研室)、教学秘书、教务处相关人员
| 6.27-6.30(2-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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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刷新及公布课表
| 教务处相关人员
| 7.3-7.5(2-2.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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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程提示
1、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共20.5周。因学期较长,请各专业统筹安排各类课程,保证学生全学期学习任务饱满。原则上第20-20.5周为16级的公共基础课程统考时间;2017级(专升本除外)课表从第二周开始排课,18周(元月8日)-19.5周(元月16日)为考试周;19.5周(元月17日)-20.5周(元月31日)进行军训。
2、课程安排的原则及注意点详见附件2《课程安排中的注意点》。
3、确定教学环节分配时,如有跨学院专业基础课程因场地、师资等原因无法安排,由开课学院与相关学院提前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由开课学院提出,教务处协调解决。
4、公共选修课的组织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课程安排工作关系到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教学质量的提升,请各学院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协调与组织工作,确保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课表安排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排课规程(试行)》
附件2、《课程安排过程中的注意点(必看)》
附件3、《公共基础课及部分跨学院学科基础课学时学分分配方案》
附件4、《2017-2018学年春季、夏季教学进程表》
附件5、《班级、教师课表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