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网络在线课程建设规划,结合校院二级管理改革的精神及教学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校级网络在线课程的立项、建设及阶段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及验收范围
1.立项。在我校任教的教师承担的课程均可申请进行独立建设,鼓励公共基础课程、公共选修课、创新创业类课程及特色精品专业基础课程优先建设和立项。
2.验收。学校课程中心平台建设的网络课程,已立项未达到C级及以上的,须全部参加验收;已验收达到C级及以上的自愿申请升级验收;其它已经建设完成未立项的课程自愿申请验收。
二、立项安排及要求
1.新立项课程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校级网络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校级网络在线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到所在单位进行评审。
2.各单位评审后将《校级网络在线课程信息汇总表》和《校级网络课程经费划拨审批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备案。
三、验收安排及要求
1.教师可根据网络课程建设情况申请验收建设指标A、B、C级。完成网络课程建设指标C级建设要求的课程视为达标课程;验收达到A、B级建设指标的,可追加相应的建设经费。
2.同一课程代码的课程作为一门课程参加验收;同一课程名称但不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属不同课程,可分别参加验收。同一门课程仅限一位课程负责人或一个教学团队申报验收。
3.各单位根据《厦门理工学院课程中心课程网站建设标准(试行)》(附件4),自行组织对本单位网络课程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校级网络在线课程信息汇总表》和《校级网络课程经费划拨审批表》,验收后将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
四、经费划拨及使用
校级网络课程建设经费在财务处设立专用账户,由第一申请人根据财务制度专款专用,建设经费及追加建设经费需从二级单位课程建设经费中划拨。
五、材料报送
校级网络课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学校将在下半年(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从B级以上校级网络课程中组织遴选校级精品在线课程,入选课程的拍摄及建设经费由学校单独划拨,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各教学单位在立项及阶段验收后,于6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1)校级网络在线课程信息汇总表(2)校级网络课程经费划拨审批表。
联系人:于老师、卓老师,电话:6291103。
请各教学单位配合学校今年党政工作要点中有关“课程评估”等的要求,根据校级网络课程建设要求,严把质量关,切实有效地做好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提高教学质量,并积极推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教务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