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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期末考试和高考期间有关纪律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05月29日 10:53  

校内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临近,今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6月16日也是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考试时间,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生管理的通知》(闽教考〔2018〕1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各类考试违纪舞弊教育。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要向学生重点宣传解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厦门理工学院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法规及文件要点,让每位学生充分知晓充当“枪手”、参与各类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严防我校在校生参加高考替考行为。

二、加强各类考试期间的日常管理。校内各类考试均要求使用金属探测仪,严禁学生携带各种通信工具进入考场,要求监考教师认真履责,有效防止学生各类作弊行为,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督导老师和考场监控视频进行多次巡查。高考期间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跟踪管理,实行每日摸查,逐一掌握学生动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没有特殊理由,不准请假离校。对校外集中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逐一清点、核查。对经批准请假离校或单独在外实习的学生,由批准者在高考开考半小时后与学生电话联系。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一查明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调查核实并立即上报。

三、净化校园环境。各单位要及时关注对本单位广告栏、单位网、学生通讯群以及校内张贴的有关文字材料,对涉及各类考试的组织作弊、替考、网传答题等信息,应及时劝阻、清除。对发现或被举报有考试舞弊或替考嫌疑的学生要立即调查,果断处置。涉及高考需公安部门配合调查的线索,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公安部门。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校内各类考试和高考期间在校生的管理措施,责任到人。对违反有关规定,参与考试作弊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考试期间,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的考试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对管理不严、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考试舞弊的单位或个人,除追究当事者责任外,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教务处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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