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教材征订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选用教材应符合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必须具有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严禁选用质量低劣、内容陈旧、以营利为目的的教材。
2.凡是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的相关专业课程所在开课学院,均应执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目录制度,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按上级有关规定选用。
3.无“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要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该领域内公认的高水平教材,近三年出版(含修订或再版)的新教材,以及知名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4.选用国外(境外)原版教材,必须确保导向正确、思想政治观点正确,教材中没有宣扬或渗透西方政治立场和思想价值观的内容;符合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定位,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和教学适用性。选用时需经国际教育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教材进行审读、论证、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统一由国际教育学院报订,同时报教务处备案(含中文教材)。
二、教材征订流程
1.各学院(部)到教材室领取《2019年春季教材图书征订目录》,按照教师所在学院的教学任务按时报订到本学院,不得跨学期或跨学年报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摊派教材。
2.各学院(部)应及时组织系(教研室)和相关主讲教师根据教材选用原则确定教材版本,教材版本一经选定,不得更换。若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换,由所在学院(部)指导委员会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核通过方可。
3.各学院(部)教学秘书汇总本单位《厦门理工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打印纸质文档,经学院(部)分管院长审核、签字,按规定时间(含电子版)交教务处备案。数量应力求准确,要求以学生行政班级为单位报订。
4.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含ISEC班级),中文教材、外版教材统一按规定时间汇总给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秘书,外文原版教材发放事宜由国际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5.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一致,不包含其他参考用书,需参考用书的教师自行解决。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任何单位或个人造成漏订、误订教材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均按照教学事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教材征订工作进程
2015建筑学、2016、2017、2018、2019级学生所用教材:上报日期为2019年07月05日前,逾期教务处不再受理。本次教材征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领导高度重视,相关教师积极配合,按时提交、报送、核对相关材料,以确保下学期开学前教材的准时、正确到位。
四、教材发放
1.学生教材由教材供应商在开学前,在学校指定地点发放,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中领取。教师用书由教材供应商在开学前送达各学院(部)。
2.教材发放后,除因质量问题,一般不予退换。因学籍异动等原因要求退换的,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向教材供应商集中办理退换手续。
3.教材集中发放后,若需要补订或单独购买(零售)的,应以班级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
五、教材款结算
1.学校统一组织在省采购平台公开招标确定教材供应商和教材折扣率,教材款按照实际领用的数量和折扣率(实洋)结算。
2.学生教材款由中标供应商以班级为单位直接向学生收取;教师教材款由中标供应商向各学院(部)收取。
3.各学院(部)应有专人负责教材管理工作;各班级需委派2-3名班委专门负责教材款结算工作。
4.学生和各学院(部)应按时支付教材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拖欠教材款。
教务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