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保障各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合理执行,现通知如下:
1、中秋节:9月13日(周五)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2、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各单位9月29日(周日)按校历第5周(周五)授课任务进行教学、10月12日(周六)按校历第6周(周一)授课任务进行教学。
3、假期间的教学任务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自行安排,需要临时调课、补课的,请提前办理手续并做好通知师生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