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有关课程安排情况及查询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按照全校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教学任务、安排课表并做好课表自查工作。请任课教师积极配合,提前做好备课相关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通知本学院教师(包括实验员、外聘教师)尽快登录教务系统,认真核实新学期教师个人教学任务及个人课表安排,并做好各项准备。如发现问题应于1月14日前反馈给教学秘书处理;1月16日开始制作教室课表和新学期教学巡视材料,原则上开学第一周任务不接收课表调整申请。
三、各学院教学秘书通知本学院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阅新学期课表。在查看课表时提醒学生特别注意看清上课周数、地点,并与班级课表进行核对。如发现问题应于1月14日前反馈给教学秘书处理。特别提醒,如果有课表缺失的一定要反馈给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并处理,否则可能影响课堂考勤及考试安排。
四、凡课表中授课教师为“自动生成”的,各教学单位应于期初前确认授课教师并在教务系统做好变更。如授课教师为外聘教师、新进教师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无法认定其开课资格。
教务处
二○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