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教材选用应符合《厦门理工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定》(教务[2019]71号),主要原则:
1.为确保教材质量和水平,各教学单位要严把教材质量关,所有选用教材(含自编教材),应由所在专业教研室主任初审,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逐一审查,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宣传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再经本单位基层党委签字盖章确认后报订。
2.凡是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的相关专业课程所在开课单位,均应执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目录(教材相应的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按上级有关规定选用。
3.未开设“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内的课程,凡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及民族、宗教等内容的课程,均应选用由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查的教材;其他课程则优先选用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校级立项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尽量选用近三年出版(含修订或再版)的教材,以及百佳出版社出版的规划教材等。
4.选用国外(境外)原版教材,必须确保导向正确、思想政治观点端正,教材中没有宣扬或渗透西方政治立场和思想价值观的内容;符合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定位,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和教学适用性;教材具有较好口碑、社会公认优秀、版本最新。选用时需经所在教学单位教材建设小组对教材进行审读、论证,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统一由国际教育学院报订,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5.每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套)教材,不能征订教辅类材料。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选用教材计划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因课任教师变动而更换教材版本。
6.选用自编教材,必须是正式出版发行的。公共基础课原则上不使用自编教材,若确有需要,应由教务处会同开课单位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通过,再经过一学期试用期满并组织总结修订完善后,方可使用。
二、教材征订流程
1.根据教师所在单位的教学任务报订教材,不得跨学期或跨学年报订。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一致,不包含其他参考用书,需参考用书的教师自行解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摊派教材。
2.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应汇总本单位教材征订计划,按规定时间(含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数量应力求准确,要求以学生行政班级为单位报订。
3.涉及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含ISEC班级)的中文教材、外版教材,请相关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电子版汇总给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处备案),外文原版教材发放事宜由国际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4.任何单位或个人造成漏订、误订教材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均按照教学事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教材征订工作进程
学生所用教材:上报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前,逾期教务处不再受理。本次教材征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相关教师积极配合,按时提交、报送、核对相关材料,以确保下学期开学前教材的准时、正确到位。
四、教材发放
1.学生教材由教材供应商在开学前,在学校指定地点发放,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中领取。教师用书由教材供应商在开学前送达各教学单位。
2.教材发放后,除因质量问题,一般不予退换。因学籍异动等原因要求退换的,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向教材供应商集中办理退换手续。
3.教材集中发放后,若需要补订或单独购买(零售)的,应以班级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
五、教材款结算
1.学校统一组织在省采购平台公开招标确定教材供应商和教材折扣率,教材款按照实际领用的数量和折扣率(实洋)结算。
2.学生教材款由中标供应商以班级为单位直接向学生收取;教师教材款由中标供应商向各教学单位收取。
3.各教学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教材管理工作;各班级需委派2-3名班委专门负责教材款结算工作。
4.学生和各教学单位应按时支付教材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拖欠教材款。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2019年更新版)
附件2: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截止2019年10月29日)
附件3: 2020年春季教材目录
教务处
2019年11月18日